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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建议试点征收存款税,成功后再征房产税

发表于2013-03-28

喜闻欧元区塞国将征收存款税,10万欧元以上的塞浦路斯银行存款帐户将被一次性征收9.9%的存款税,10万欧元以下的存款帐户将被一次性征收6.75%的存款税,此举将融资58亿欧元,相当于塞浦路斯国内生产总值(GDP)的33%左右。
仔细思量,存款税还是蛮适合中国国情的,一是可以由银行代收代缴,税务工作人员可以保持传统的坐在办公室财源滚滚的征管方式。征收难度比房产税容易多了,不必考虑城乡房屋的差别,也不必考虑产权性质,收了就收了,你不想交都不行。二是可以有效增加政府财力,建设强盛大国,如全国有50万亿元存款,按年2%税率,每年可增加财政收入10万亿元。三是可以增加人民爱国缴税意识,这就不多解释了。四是从本质看,存款税和房产税的性质差不多,存款税按存款数量多少征,房产税按面积或套数征,效果也差不多,能够有效调节贫富差距。
因此,按照先易后难的操作习惯,建议先征收存款税,试点成功后,再研究征收房产税。

发表于2013-03-28

建议直接没收银行存款,注销所有房产证

发表于2013-03-28

呵呵 中国人挤兑那可是相当的吓人的哦 见过原来的票号了吗 一夜之间就关闭大吉了 有听过朝鲜吗 没收超过一定金额的存款

发表于2013-03-28

结婚则婚前财产归国家,离婚则婚后财产归国家,人死则全部财产归国家

发表于2013-03-28
引用:骑着蜗牛创世纪 在2013-03-28 10:20:53写道:原帖
结婚则婚前财产归国家,离婚则婚后财产归国家,人死则全部财产归国家

 挤兑银行,怎么会?大家都是道德这么高尚的人,既不会为买卖房子离婚,更不会为了避税而挤兑,党教育了这么多年,白教育了?
再说,我们可以模仿塞国,在正式征税前,执行国际惯例,银行暂时停业,你挤兑个什么?

发表于2013-03-28

存款税是国际惯例。

发表于2013-03-28

银行会死的更快

发表于2013-03-28

会收的,政府的职责就是想尽一切办法地收钱,等房产税、所得税等等都收了后还是不能满足其需求时,会收的。

发表于2013-03-28

利息税收了很多年呀。

发表于2013-03-28

<西行漫记>里写到: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对斯诺说"边区90%的财政收入靠没收"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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